按照业内惯例,在全新一代车型上市前、老车型清库阶段,持币待购新车现象会让该车型出现比较明显的“断崖式”下滑。不过得益于华晨宝马对供需关系的准确拿捏,这个问题得到了很好的抑制,新老3系垂直换代之际并未出现预期之外的销量波动。
证券代码:000507 证券简称:珠海港 公告编号:2024-085 债券代码:149667.SZ 债券简称:21 珠港 0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“21 珠港 01” 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 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重要提示: 根据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(第一期)募集说明书》 (以下简称“《募集说明书》 ”)的约定,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、“发行人”)作为“21 珠港 01” (债券代码:149667.SZ)的发行人,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9 日、2024 年 9 月 10 日和 2024 年 9 月 11 日披露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“21 珠港 01”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》《珠海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“21 珠港 01”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 提示性公告》和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“21 珠港 01”票面利率调 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》。本期债券投资者有权选择在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,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,回售登记期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 (仅限交易日) 。 由于部分有意向回售投资者未按期申报,公司拟实施二次回售, 此次回售不可撤销,其余回售条款不变。 一、本期债券拟实施二次回售安排 公司拟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实施“21 珠港 券二次回售安排有异议或疑问,请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15:30 前将相 关意见(格式自拟)发送至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 zf10531@haitong.com。若在上述时间内无反馈意见,视为本期债券 投资者无异议,公司将按照前述日期实施二次回售。 已正常申报回售登记的投资者,无需参与二次回售申报。 二、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联系人:陈女士 电话:0756-3292225 传真:0756-3321889 联系人:郑先生、于先生 电话:010-88027168 传真:010-8802719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,不代表炒股配资代理平台_炒股配资软件平台_炒股配资合法网站观点